全球及北美主要航空公司罢工风险分析

  一般来说,只要航空公司雇员没有加入工会,或公司总部所在国法律限制工会罢工权利,就比较少有罢工风险。可以从以下几类来理解: 1. 中东三大航空 阿联酋航空(Emirates) 阿提哈德航空(Etihad Airways) 卡塔尔航空(Qatar Airways) 这些航空的总部位于阿联酋、阿布扎比、卡塔尔,当地劳动制度对工会组织和罢工几乎不允许,所以罢工风险极低。 2. 部分亚洲航空公司 新加坡航空(Singapore Airlines) 国泰航空(Cathay Pacific)(香港的工会存在,但罢工行动极少,近十年几乎没有大规模罢工) 大韩航空、韩亚航空(韩国虽有工会,但罢工少见,通常影响有限) 日本航空(JAL)、全日空(ANA)(有工会,但日本工会行动一般比较温和,罢工极少,常以“象征性罢工”或谈判妥协为主) 3. 中国大陆航空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、东方航空、南方航空、海南航空等 由于中国大陆的实际情况,基本完全没有工会罢工风险。 4. 低成本航空的一些情况 东南亚的廉航(如亚航 AirAsia、酷航 Scoot)通常没有强大工会,罢工风险低。 欧洲廉航(如瑞安航空、易捷航空、Wizz Air)则经常发生罢工,因为欧洲工会势力较强。 小结: 如果你希望最大限度避免罢工干扰,可以优先选择 中东三大(Emirates、Qatar、Etihad) 和 中国大陆航空;其次是 新加坡航空、日本航空公司,它们虽然有工会,但罢工非常少见。 罢工风险最低的国际航空公司排行榜 零罢工风险级(几乎不可能罢工) ,这些航空所在国家几乎不允许工会罢工,或公司制度完全避免: 阿联酋航空 Emirates(阿联酋) 阿提哈德航空 Etihad Airways(阿布扎比) 卡塔尔航空 Qatar Airways(卡塔尔) 中国国际航空、中国东方航空、中国南方航空、海南航空(中国大陆) 特点:从未出现过罢工新闻。 极低风险级(基本不会影响航班), 这些航空有工会,但文化或法律环境决定罢工极少: 新加坡航空 Singapore Airlines(新加坡) 日本航空 JAL、全日空 ANA(日本——常见“象征性罢工”,基本不影响航班) 大韩航空、韩亚航空(韩国——工会存在,但罢工次数极少) 特点:亚洲文化倾向于避免长期罢工,乘客几乎不受影响。 低风险级(罢工可能发生,但概率较低) 国泰...

全球化下碳排放管制悖论:发达国家的环保政策加剧了全球不环保

 



        在当下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,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推行了严格的碳排放管控政策。欧盟的碳交易体系(ETS)、美国部分州的碳市场、加拿大和英国的碳税制度,都是旨在降低本国碳排放的举措。然而,在全球制造业布局并未统一监管标准的现实下,这种“单边减排”策略不仅未能有效减缓全球碳排放,因为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的大规模转移,反而造成全球碳排放总量持续上升。

        这一悖论的核心在于“碳泄露”(carbon leakage)现象。即当一国推行严格碳排放政策导致本地企业生产成本上升时,这些企业往往选择将高耗能产业转移到碳监管宽松、能源成本低廉的发展中国家,以维持全球竞争力。而发展中国家的能源结构多以煤炭等高碳化石能源为主,环保标准和执行机制相对薄弱,使得同样的制造行为在这些国家的碳足迹大幅增加。



        以中国为例,其当前约60%的能源仍依赖煤炭,而​煤炭在印度的电力生产中占比超过75%. 西方国家消费的大量商品其实是在中国、印度、越南等国制造完成后进口的。这些商品虽然在“消费国”层面看似“低碳”,但其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放实际上并没有减少,因为通过全球供应链“外包”给了碳排放效率更低的发展中国家,实际上反而增加了。结果是西方国家的国内碳排放数据下降了,但全球碳排放总量不但并未减少,比这些产品在西方国家继续生产的时候增加了碳排放,导致全球碳排放恶化。毕竟空气的流动是没有国界的。

        因此,要实现有效的全球碳治理,仅靠发达国家内部的环保自律不单是是远远不够的,甚至反而是南辕北辙的。必须承认并修正当前政策结构的根本性漏洞:即制造成本与碳排放之间缺乏全球一致的价格平衡机制。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之一,就是实行“碳排放差额关税”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,CBAM)。

        所谓碳排放差额关税,指的是将进口商品的隐含碳排放纳入价格体系,通过征收相应的碳关税,弥补高排放国家与低排放国家之间的环保成本差距。这不仅可以有效防止“碳泄露”,也能对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形成外部压力,推动其逐步走向绿色转型。

        欧盟已经率先在2023年试运行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,将钢铁、水泥、铝、肥料、电力等高碳行业纳入征税范围。尽管这一机制尚处于初期阶段,争议和阻力不小,但它标志着全球碳治理迈出了从“自我约束”向“外部约束”转变的重要一步。美国和加拿大应该在本次全球关税大战中同样开始实践“碳排放成本关税调节机制”。

        要想避免“环保政策”反而助推全球碳排放的讽刺性后果,必须突破传统的政治正确框架,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引入基于碳排放真实成本的定价机制。唯有如此,才能从根本上解决“谁污染、谁受益”的逆向激励问题,在理性和务实的基础上实现真正有效的气候合作。





缺乏全球统一的约束机制,局部环保只能加剧全球不环保。碳关税应越来越引起各国有识之士的重视。




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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